第十四單元:樂齡學習的發展
課程時間: 2025.03.26(三)
課程地點: A302
學系名稱: 暨大終發碩一
課程名稱: 終身學習理論與實務研究
授課教授: 吳明烈教授
學生姓名: 廖朝龍
學號 113409501
這週的課堂主題聚焦在「樂齡學習的發展」,從全球高齡化趨勢談起,逐步延伸到台灣在教育政策、制度設計與實務推動上的進程。透過玫真精心整理的簡報內容,我看見了政府如何從制度層面去回應社會老化的挑戰;而老師的補充則讓我更能從價值層面、行動層面重新思考「學習」對於高齡人生的意義。
簡報一開始玫真介紹了高齡社會的定義與分類,並指出台灣即將進入「超高齡社會」,未來甚至可能邁向「極高齡社會」。這樣的背景數據並不陌生,但經由報告再次呈現,我開始思考:面對這樣的大環境改變,教育能做什麼?學習是否有可能成為一種延緩老化、增進社會參與、甚至重新建構生活價值的方式?
我特別被老師提到的芬蘭經驗所吸引——期望長者在生命終點前的臥病期不超過兩年半。這並非單一醫療標準,而是展現對高齡者尊嚴的尊重與照護的前瞻視角。回頭來看台灣,我們或許在政策上逐漸建立了樂齡學習中心與制度,但是否能讓學習真正成為支撐高齡者身心健康的力量,這仍是值得我們深思的課題。
玫真的報告中也提到,從2006年白皮書到近年多期中程計畫,台灣在制度上持續推動「終身學習、健康快樂、自主尊嚴、社會參與」這四大願景。這樣的政策方向與芬蘭所重視的高齡生活品質其實相呼應。但制度有了,實踐如何落地?這就回到老師所說的:「退休不是學習的終結,而是另一段學習的開始。」我想,這不僅是對個體的提醒,更是對整體學習文化的挑戰——我們是否準備好給高齡者一個值得投入、值得期待的學習舞台?
我也注意到玫真在簡報中介紹了不同的學習形式,像是樂齡大學、自主學習團體、村里拓點計畫等,這些都突破傳統的課程設計與年齡分層邏輯,更貼近社區與生活。老師也指出,「樂齡」真正的含義是「樂在學習的年齡」,不應被限制在55歲以上這樣的條件框架內。我非常認同這樣的想法,因為學習是一種狀態,不是身份;而學習的快樂,也應該是一種橫跨年齡的權利。
在報告最後,同學提到「活躍老化」、「生產老化」、「世代共融」三大趨勢,分別對應到身心活力、社會參與與代間關係。這些也呼應了老師課堂上針對「活躍高齡」的說明——不是忽略年齡,而是積極面對,主動參與。我自己在閱讀這些資料時特別感受到,如果教育能創造出這樣的機會,讓高齡者繼續貢獻經驗、與年輕人互動,那麼「老化」就不再只是生命的衰退,而是一種全新社會角色的展開。
老師也補充說明政策制定流程中「白皮書」與「綠皮書」的差異,讓我理解到高齡教育政策並非自上而下的單向施行,而是經過長期討論與修正形成的制度成果。我從這過程中體會到,推動樂齡學習不只要看表面成果,更要看見背後的整合、協調與溝通。
最後,我對老師總結時所說的那句話記憶猶新:「不只是學習,而是與社會重新連結。」在這句話中,我看見了樂齡學習的終極目的。學習不是目的本身,而是手段;而這個手段的意義,在於讓人與人、人與社區、人與社會重新建立有意義的關係。
今天的簡報讓我最印象深刻的是:「樂齡學習不只是教育,更是一種社會創新!」從全球趨勢到台灣政策,再到在地實踐,整體脈絡清楚,尤其是將「活躍老化」與「世代共融」結合的觀點,讓我感受到樂齡學習的真正價值
今天的簡報也讓我重新思考「老年」這個詞的意義。以前總覺得年紀大了就是退居二線,但簡報裡提到的樂齡學習,完全打破我對高齡生活的刻板印象。像是「樂齡大學」或「自主學習團體」,不只是學習,更是一種重新連結社會、活出價值的方式。讓我反思:我們現在年輕時在做的學習,是否也能為未來的人生階段打好基礎?